顺职院发〔2007〕65号
机关各部门、各系(院)、创业培训学院、生产力促进中心: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文印中心管理条例(试行)》已经2007年6月26日第十三次校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后勤 文印中心△ 条例 通知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印发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文印中心管理条例(试行)
一、服务内容
学院文印中心是面向全院开展服务的经营服务单位,日常工作隶属总务处领导。文印中心主要从事全院各系、各部、处的文件、资料打印、复印、装订;学生试卷及资料的印刷;各种文具、会议用品及学院纪念品等经营服务,并直接面向全院师生服务。
二、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收费标准
文印中心的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原有项目按2005年5月26日院务会议通过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文印中心管理改革方案》执行,新增项目及零售商品价格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由总务处协助财务处核准后执行。
2、收费方式
各系、部文印资料、领取办公文具和纪念品费用,文印中心每月底归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待各部门审核后报财务处转帐,面向个人的服务项目在文印中心交纳现金。
三、文印中心的经营机制
文印中心实施全额成本核算承包责任制。全额成本包括所有业务成本、设备维修、房租、水电费、办公费、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临工劳务开支等全部经营费用。
四、文印中心人员的工资、奖励
文印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学院定薪制人员工资确定。
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承包奖励+慰问金。不再计发绩效奖励。
1、基本工资及节假日慰问金:按定薪制人员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确定。
2、承包奖励:与文印中心的经济效益挂钩。经营收入除去全额经营成本以外的盈余部分30%为职工的承包奖励,若运行亏损则不发承包奖励。其余70%上缴学校作为文印中心设备折旧更新等专用发展资金。
3、文印中心聘用的临时工工资待遇,由文印中心参照市场标准,单独签订用工合同,不与学校挂钩,工资由文印中心支付,勤工俭学学生工资亦按学校标准由文印中心支付。
五、房租及电费的计收
房租按学校办公用房的标准15元/平方月(包括电脑、中央空调和日常照明用电),文印中心面积为75平方米,每年按12个月计收,电费收取设备用电,根据测算设备平均每天用电约12度,每月按30天,每年按10个月计收。费用直接上交学校,全年合计17100元。
六、文印中心监督管理机制
1、学校委托总务处对文印中心的经营服务实行监督管理
(1)文印中心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新增合同制工作人员;
(2)文印中心新增临时工由文印中心提名,总务处审核,并报人事处备案;
(3)文印中心人员的承包奖励分配,根据文印中心运行业绩及工作人员表现,由总务处审核报财务部门备案;
(4)文印中心日常经营性财务运行,由总务处二级财务协同监管。
2、财务部门为文印中心单独建帐,严格监督文印中心的经济运行,并定期向总务处及学校通报。文印中心必须帐目公开,除必要的周转金外,不得私设小金库。
3、如出现人为的工作责任事故,则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承包奖励。
4、文印中心设立“服务热线电话”确保服务信息的畅通,并及时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总务处建立群众投诉电话和信息反馈,经常听取师生员工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