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1日学院第十九次院务会议通过)
(2012年6月20日修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05年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工作的意见》(粤教保[2005]18号),为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师生群体性上访、请愿、示威、游行等事件和较好的应对火灾、人员拥堵、建筑物跨塌、触电、集体食物中毒、自杀、疾病疫情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置机构及成员
1.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锐连;副组长:陈粟宋、刘毓、谭谦章;成员:黄健光、赵克宁、麦显悦、饶喜明、陈曦、张斌、龙建佑、訾文良、段明、汤恺、罗健松、何镜明、周耀芳、潘宗庆、何永祝、李玉春、张荣进、刘红、曾庆云、黄树生、彭建兵、杨小东、陈春艳、王法勇、张建国、傅仁毅、金声。
2.根据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建立相应的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处置组、应急疏散组、后勤保障组、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和调查组组成。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责任制,各系书记和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凡出事故第一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何锐连
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李玉春、杨小东、刘红、张荣进、曾庆云、黄树生、彭建兵、张建国、陈春艳、赵克宁、龙建佑、黄健光、刘晓顺、张斌、陈曦、麦显悦、梁建茵、訾文良、段明、傅仁毅、金声、罗健松。
(1)未经批准的群体性上访、请愿、游行、示威事件;火灾、人员拥堵事件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赵克宁
副总指挥:麦显悦、陈曦、张斌、李玉春、杨小东、张荣进、曾庆云、陈春艳、彭建兵、黄树生、张建国、傅仁毅、金声。
现场处置组组长:赵克宁 救护组组长:何永祝
疏散组组长:汤恺 后勤保障组组长:饶喜明
通讯联络组组长:何镜明 调查组组长:潘宗庆
(2)建筑物跨塌、触电、自杀、集体实物中毒、疾病疫情、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赵克宁
副总指挥:麦显悦、陈曦、张斌、李玉春、杨小东、张荣进、曾庆云、陈春艳、彭建兵、黄树生、张建国、傅仁毅、金声。
现场处置组组长:(发生建筑物跨塌、自然灾害时)饶喜明、(触电时)何永祝、(自杀时)赵克宁、(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时)罗健松、(发生疾病疫情)何永祝。
疏散组组长:汤凯 后勤保障组组长:饶喜明
救护组组长:何永祝 通讯联络组组长:何镜明
调查组组长:潘宗庆
二、应急处置措施及工作步骤
1.发生未经批准的群体性上访、请愿、游行、示威事件时:
(1)及时报告。第一发现人向保卫处或直接向现场处置组组长报告。
(2)关闭学校大门,调动所有校卫队员防守,尽最大努力防止集会队伍出校门,将影响控制在校内。
(3)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小组分别开展工作:现场处置组采取关闭校门等应急措施外,及时调查事件起因,并配合各级领导做好劝阻工作;疏散组迅速组织校卫队员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控制局势;救护组组织医护人员到现场,采取相应的防救措施;后勤保障组负责有关物品的供给工作;通讯组关注事态发展,并统一向媒体的口径;调查组同时介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日后的深入调查做准备。
(4)必要时向区教育局、区公安机关等部门汇报情况,请求支持。
(5)劝阻无效、群众队伍出校园时,指挥部工作人员应跟随队伍,及时掌握信息、控制事态。
2.发生火灾事故时:
(1)发现火情立即向119报告;同时向保卫处和灭火组组长报告;
(2)调动保卫处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疏散、救护等工作;公安消防出动后,主动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3)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4)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3.发生人员拥堵事件时:
(1)向保卫处和有关领导报告;
(2)疏散组迅速到位,调动校卫队员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控制局势;
(3)事件重大时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
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4.发生建筑物跨塌事件时:
(1)向保卫处和现场处置组组长报告;有人员伤亡时首先向120(医疗救护)、110(报警)报告,及时救治;
(2)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5.发生触电事件时:
(1)向保卫处和现场处置组组长报告;
(2)处置组和疏散组首先到位开展工作;事件重大时,通知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6.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
(1)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2)封闭并保护好现场;
(3)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4)关注事态发展,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
(5)学生处及学院有关部门、党总支及时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6)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发生疾病疫情事件时:
(1)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2)采取封闭现场等紧急处置措施;
(3)紧急动员各方面力量防止疫情蔓延和发展;
(4)按规定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必要时建立隔离观察区;
(6)执行每日报告制度。
8.发生自杀事件时:
(1)第一发现人向保卫科或现场处置组长报告;
(2)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3)封闭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4)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5)做好相关人员的事后工作;
(6)配合公安机关对该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9.发生自然灾害时:
(1)通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迅速到现场,各职能小组分别依职责开展工作;
(2)处置组和疏散组紧急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撤离人、财、物到安全地方;
(3)有人员伤亡时及时向120医疗救护、110(报警)报告;
(4)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事件的预防工作,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和应急能力。
2.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部各职能小组组长的手机应24小时保持通畅,以随时接报信息。
3.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小组整体联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4.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工作预案,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允许出现任何环节的错误。
5.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条件地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阻拦和拒绝。
附 件:
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保卫处报警电话:22329971 医务所:22329917
院领导:何锐连 13802488783 陈粟宋 13928223111
刘 毓 13929122299 谭谦章 13924800808
保卫处:赵克宁 13802689887 潘宗庆 13929119828
总务处:麦显悦 13802686085 饶喜明 13612582715
何镜明 13531368393
学生处: 陈曦 13825571131 汤 恺 18928623876/13928246066
基建办: 周耀芳 13703028050 信息中心:傅仁毅 13727322891
医务所:何永祝 13622517028 物业公司:罗健松 13702605428
党委、校长办公室: 黄健光 13928265520 宣 传 部: 刘晓顺 13060773818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杨小东 13923228588 机电工程系:李玉春 13923287821
经济管理学院: 刘 红 13528941799 人文教育系:曾庆云 13702265897
酒店及旅游管理系: 张荣进 13674096410 外 语 系:陈春艳 18924564696
医 学 系: 黄树生 13690613830 应用化工技术系 彭建兵 13726333528
设 计 学 院: 张建国 13622530322